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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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35
对经济法的认识是:经济法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共权力的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
经济法和民法都以一定的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其作用都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知道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将经济审判更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存在,这是一个误解。
经济法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