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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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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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3:5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因目前实施还是这一部法律,没有新的修改,所以01年02年间土地的征用没有新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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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3:52
我们那里是今年三月份赔偿的,每亩3万,如果里面有经济木另算。参考一下。我是毕节市小坝中屯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3:53
如果想要占地苗我这里有石榴树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