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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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52
如果确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