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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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0:48
1、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办申请。 2、区县或街办、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有关资料。 3、给予补办《 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的受理机构为县人口计生局,办理地点为乡镇(街办)计生办。申办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因故遗失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没有子女的。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独居,未再生育的。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办理需提交材料: 1、书面补办申请。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 4、再婚家庭附 离婚协议书 或* 民事调解书 、判决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和城市*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 伤残 、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