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8
订的是劳务合同,是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可以按照侵权事故进行处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损失来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8
那么工作的单位就有责任为你治疗了。工作中出现了意外,如果公司有意外险,那么有保险公司会负责,如果没有,那么公司也应该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公司怎么会骗你去签劳动合同呢,员工在公司上班的情况下,是要签劳动合同的
而且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呢,也会进行工伤的赔偿的
提问在公司工作两年现在受了工伤,公司让我签劳务合同,不然保险公司不给赔偿
回答是要签劳动合同的,因为您在公司里面工作嘛
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可以正常的去主张赔偿
提问现在是劳务合同
回答从您这个情况来看,您是和您的用人单位构成了劳务关系的。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有所不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工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在于您和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关系以后,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您用人单位和您解除了劳务关系后,您可以敦促对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劳动报酬,过期不支付的,您是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的,这样就可以获取到您自己应有的劳动报酬的哦。
那这样的情况下呢,就是说你不赔偿你工伤的费用的话呢,你可以起诉他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满足了几种情况就会认定为因工致伤,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您的情况,我帮您分析一下或者先参照一下我帮您列出来的标准是否符合: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而对于标准里提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如果您是根据公司的要求而外出或加班,或是由于工作的实际需要而离开一般的工作场所,法律上依然都可以认定为符合工伤条件的。
您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的伤情,若您的伤情较轻,主要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以及辅助器具费。
若是您的伤情较重,恢复后依然会影响到您的劳动能力或留下伤残,您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果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将终止或者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数额会根据您之后鉴定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会按不同的情形分别给您支付赔偿款的,下面给您分别解释一下。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基本上不用通过您本人。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要在六个月左右,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两百四十天。如果您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有评到伤残等级后,工伤保险基金会给您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钱多数情况会在您鉴定完,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一个月左右打到单位的账户,再打给您个人。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您离职之后单位才支付的。
您好,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希望能在采纳后给我一个赞哦,您的鼓励是我回复的动力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9
那个劳务合同也就是临时工吗?临时工也是有工伤保险的,如果出了工伤事故的话,这个保险公司会啊,赔偿相应的这个费用的。如果没有买保险的那就如果出了工伤事故的话,这个保险公司会啊,赔偿相应的这个费用的,如果没有买保险的话,那就是劳务公司负担这些费用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00
出了工伤,一样是按照工伤的待遇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