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7 11:2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7:31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日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丁《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申请承认与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7:32
合作关系是签了合约的,打给你的钱明确了资金用途是合作生意用资金。你收到款之后没有用于生意经营,而是个人用掉了。如果合作人要求你把挪用资金转回生意中,你据不转款,合作方可以报警,金额大你就是诈骗,构成诈骗是要坐牢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7:32
你这种情况会有法律责任的,利用你自己的职务便利获取单位的款项,这种情况是属于滥用*罪,如果金额过大的情况下要担任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7:33
涉嫌职务侵占,没有及时归还是会坐牢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