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惑造业】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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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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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21:34
起惑是生起疑惑,无明。
起惑造业是生起疑惑,因此而造业。做恶事。
【种种鬼神的业报,都是由其因缘所感,如是因,如是报,所谓起惑、造业、受报。是故当知,为善福随,作恶祸追,如响应声,受苦感乐,乃自造缘,岂他人所授?】何解?
宣化上人开示《种种鬼神的业报,皆由其因缘所感。》
摘自:你想知道鬼是甚么吗
作者:宣化上人开示
一九八一年二月五日
鬼的种类很多。一般人皆以为鬼是狰狞可布、青面獠牙,其实这不一定。有时鬼能化作人身。乍看之下,以为是个人,其实是鬼。若你是开了五眼的人,鬼就不能欺骗你了。鬼又能变畜生,诸如马牛羊犬、鱼类、小白兔等。为什么能变呢?因为他有神通。或者变为蚂蚁、蚊虫、苍蝇、雀鸟、蜜蜂等。譬如:春天时百花盛开,在花丛中有一群蜜蜂在采蜜,其中就有很多是鬼的化身。在花丛里有真的蜜蜂,也有假的蜜蜂。真的蜜蜂是循业受报;假的蜜蜂是鬼所变化。它们到各处去吃花蕊、饮花露。故不要以为鬼一定是看不见的。你天天与他打对面,还不认识哩!所谓‘对面不识观世音’,也可以说:‘对面不识鬼’!
现在有人说:‘法师,你这样讲,我真的不敢相信!唉!你不相信就罢了,何须谓‘不敢相信’呢?我也没有勉强你去信,只是说说道理,好教你提高警觉,不要天天撞鬼还懵然不知。有人说:‘啊哟!法师,你这么一说,简直把我吓坏了,晚上也不敢睡觉了。’那就干跪不要睡觉,修般舟三昧好了。
我若是说真话,你们一定不相信的,故少说真话;那么,是不是说假话呢?不是的,假话更不要说。少说真话,假话连一点也不要说,真话说多了,人也是不相信的。
再者,妖魔鬼怪也会变种种动物。大家是否记得一九七六年,我们初搬到万佛城,当时有居士买来一群乌龟放生。其中一只乌龟翻了过来,四脚朝天。当时冯冯居士也在场,他就看见一位身穿绿衣服的人,向他求救命。冯冯乃到处去观察,发现原来就是那只乌龟翻了过来。且看!那只乌龟也有灵性,所以懂得找冯冯求救命。这么多年来谁也未注意这件事情。但从此事当知,一切众生,各有其眷属。这是物以类聚,气机相引,依类显形的道理。
大家现在细心研究楞严咒,才知道鬼也有千差万别,形形式式,他们都是感果受报,随类而现。楞严咒里多是鬼神王名字,其中有夜叉鬼(捷疾鬼),罗刹鬼(可畏鬼)、守魂鬼、守尸鬼、毗舍阇(瞰精气鬼)、鸠盘茶(瓮形鬼,又谓魇魅鬼)、大身鬼、颠鬼、臭鬼、富单那(恶臭鬼)、热鬼、寒鬼、影鬼、音乐鬼....:此外,还有食花鬼、食产鬼、食胎鬼、食脂鬼、食灯鬼、食五谷鬼......其变化是无穷无尽,无量无边。
未曾听楞严咒之前,还不知有那么多鬼。听了之后才知道鬼有那么多种!当然啦,鬼比人多。人造罪业,便堕到鬼道而不能自拔。佛在世时,某次抓了一把土,问弟子曰:‘你说我手里的土多,还是大地土多?’弟子说:‘当然是大地土多,世尊手上的土是很少的。’佛乃说:‘得人身者,如掌中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把人身失掉者,如大地土那么多。那么,丢了人身,去做什么呢?当然是去做鬼啦!这还要问吗?所以,鬼是比人多,就算用电脑也算不过来,除非用‘神脑 ’。神脑,又叫‘天脑’。有人说:‘你什么时候发明这个“天脑”?’不是我发明的。你不相信,尽管去天上看看好了。它是自自然然存在的。这个天脑也不需要人管理,不用去按键盘。你想知道什么,一作意它自然就能算出来,且毫不短少差错。你心想什么,它会立刻知道。因为它玄妙通灵,故称为‘神’。可是,鬼的数目,恐怕用神脑也数不过来,因为太多了。刚刚一算,它就增加了千百亿。一秒钟后,又复增加千百亿,故无法子能算得准确。因为,鬼也是忽然而天,忽然而地,无有定法的。
鬼也有鬼的眷属和朋友。他若是知道什么地方有东西吃,便请朋友一起去吃。譬如有一种吃花鬼,能化作蜜蜂或蝴蝶,到处去吃花蕊和喝花露。饿鬼所感的果报,是常被火焚,无有暂歇。它身体里面也有火,外面也有火,内外也有火,内外烈焰交煎,痛苦难言。为何有此果报?乃因为做人时脾气很大,所以死后变成鬼也不舒服,昼夜炽燃,永无了期,想躲也躲不开。可是,若吃一点花蜜、花露,能略减其热恼。纵使能获得一秒钟之清凉,他已经求之不得了。故善恶因果,如影随形,昭昭不爽。诸位,慎之慎之!
又有一种鬼,专吃水果。首先略释四种食:一切众生,皆以食为依。食有四种,就是(一)分段食:有情众生,凡有血气形相者,皆是分段食。‘分’,就是你有你一分,我有我一分。‘段’,就是一段一段,或一顿一顿。好像,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而中间留一段时间不吃,故为段。人及畜生,都是分段食。其他三种是(二)触食:接触一下,就能得食。鬼是触食。(三)思食:只要想一想,便吃饱了。天人是思食。(四)识食:连想也不用想了,就是在第八识内,有吃东西的机能。四空天是识食。
畜生都有它的同类。就拿鸟来说罢,同类者则和平共处。非同类者,若想到它家里作客人,是不可以的,一定会打架的。记得在万佛城、万圣林里,那些白鹤有时与老鹰打架。去年一只白鹤被打伤了,也或者是从窝里摔下来而受伤了。小果陀往昔曾与它做朋友。果陀前生也许曾为鹤。但他听过一些佛经,故今生转为人,这也不一定的。他见到这个鹤朋友在受难,于心不忍,便把它送到医院去救治。可是,群医束手,爱莫能助,结果又把它送回树下。虽然大白鹤挺身保护,但也终于被老鹰擒去了。由此可知,一切众生,是各从其类,各有其眷属的。
言归正传,众生都是依食而住。譬如吃水果。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水果,它是两个的。譬如一个苹果,它不单是一个。在苹果上面,还有另一个苹果。有人说:‘ 我为什么没有看见呢?’你若看见了,便会偷吃啦!这两个苹果,其中一个是影子,又可称为苹果的‘性’。同样,每个人不单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灵性随身。可是人的灵性是藏在人的身体内,而不外露。这个灵性若是跑出来,就会被妖魔鬼怪吃掉。
无论是什么种类变成的人,其背后仍然留着那个影子,又叫鬼魂(人有三魂七魄)。譬如生前为马,其背后就有一个马的影子。生前为骡,乃至牛羊鸡犬豕,背后仍然留着那个影子。开了五眼的人,一看便知道了。‘啊!原来这个人前生是只狗!’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开五眼,因为恐怕他把别人前生的问题都揭穿了,所谓‘ 天机不可泄漏’也!
水果并非动物,它无血气,但也是生物。有生命者,就有‘性’。把水果拿来祭鬼神,鬼神就吃了那水果的性,鬼不是拿着水果咬一口方为吃,他只要往前触一触,吸去水果的性,就是吃了。因之,拜过鬼神的水果,你再吃它就觉得没有水果的味道。
我的故乡东北山上,有一种大熊。它吃东西也不用嚼,就是整个儿吞下去。山上长一种梨子,叫铁弹梨,十分坚硬。但熊也不用嚼,一咕噜就把那梨子咽下去。更妙的是,通便时也是整个出来,其形状如同未吞下去是一样的,毫不毁烂。但是,水果已经没有味道了。因为一旦经过熊身体内的化学工厂(消化系统),精华已被吸去,故仅留其形,而不留其性了。从这一点便能明白佛、鬼神吃水果的情形。供过佛的水果,也不能放长久,很快便会坏烂。就像人一样,在生时他的灵魂不走;一旦死后,灵魂离体,尸骨便很快腐烂。有生性的水果不会那么快腐烂,但已被吸去生性的水果,就很快腐烂。
在四种食中,鬼只须要嗅一嗅,触一触,就当吃过了。不像我们人,要咬它一口,又要咽下去,是很麻烦的。有人问:‘你怎会知道这种情形呢?’那是因为我从前作过鬼,而我还记得嘛!鬼是触食,天人是思食,四空处天是识食。
种种鬼神的业报,皆由其因缘所感。如是因,如是报。所谓‘起惑、造业、受报’。是故当知,为善福随,作恶祸追,如响应声,受苦感乐,乃自造缘,岂他人所授?各位不愿做鬼,就不要造做鬼的业。
今天只讲讲我往昔做过鬼的一小片段。诸位假若不厌其烦,将来我会告诉大家,往昔我怎样做过蚂蚁,怎样做过蚊虫、地狱、畜生等等,都会和盘托出。
一切鬼神王,都具有大威德,能斩妖除害,制诸外道。他们用折伏法,降伏一切旁门左道、魑魅魍魉、牛鬼蛇神,凡是邪知邪见、邪术邪法的害群之马,他都能调伏。他能生善灭恶,折邪破魔。恶魔就像那些不讲理的人。凡是蛮不讲理、乖戾跋扈的人,都是恶魔转世。你对他再好,他也不觉得你好。乃至你把血肉也牺牲了给他,他还是不知足,不感恩,贪得无餍。为什么这样呢?此乃是历劫的恶习熏陶,根深柢固,冥顽不改所形成的劣性。
楞严咒里的鬼神王,各率领其眷属,诸如天兵天将、天曹、金刚力士等等。他们皆守护十方,拥护行人,绍隆道场。前面说这么多种类的鬼神和其眷属,轰知所有众生,各有其‘鬼魂’。狗有狗的鬼魂,猫有猫的鬼魂,大众生,小众生,都有其鬼魂。虽然,人常谓怕鬼,其实人和鬼根本没有分开;鬼在阴间,人在阳界,但阴阳本是一体,无分轩轾,没有界限的。鬼是贪嗔痴重;比较起来,人是戒定慧多一点。因之,鬼成为一股阴气,而人及畜生,则禀气而成形。为什么有形相呢?因为有种种执着,故钻进五蕴的樊笼,而逃不出色、受、想、行、识的范围。这个五蕴网把我们自性遮障,有如乌云蔽日。其实,阴阳本是一体,而今被五蕴之云层所分开而已。人被五蕴阵所困,鬼也被五蕴稠林所缠,故在业海浮沉,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生时为人,死时变鬼。但若能修行,就不需要作鬼。修行成功了,可以成佛,成菩萨,或证阿罗汉果。
若能持五戒,修十善,便能生天为神。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杀生,是慈悲。不偷盗,是道义。不邪淫,是正人君子。不妄语,是忠信。不饮酒,就不会狂乱。杀生者,来生得宿殃短命报。偷盗者,得贫穷苦楚报。邪淫,得雀鸽鸳鸯报,雀鸟们都是好高骛远,此乃是前生专作私奸的行为破坏道德,才有这种业报示现。我常对你们说,但仍然有人不注意,故我不厌其烦地再重复一遍:
不要杀生!一切众生自无始劫以来,皆为我的父母亲友眷属。前生的父母造了罪孽,今生可能堕为猪、马、牛、羊,假如你恣情宰杀畜生,就等于间接弑害你的父母。
偷盗: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愿意人偷窃或抢夺你的财物,那么,你首先就不要偷他人之财物。
邪淫:在因果律上,犯邪淫者最严重,其惩罚尤为凌厉。尤其夫妇间,若彼此离了婚,又再去结婚,根据因果律,临命终时,身体会被截割成两份。因为生时曾有两边的关系,故死后业报呈现,有一把大锯,把人从头顶锯到脚尖。生前曾邪淫多少次,死后就割开多少份,生前曾结婚一百次,死后便分开一百份。乃至每人分得一点点。那么,分开有什么不好呢?分得零零碎碎,再想把灵性聚一起,就不容易了,千百亿劫恐怕也不能复得人身。这时性化灵残,与草木同朽,变成无情的植物。本性分散了,便不容易做为众生。纵使能做众生,譬如一个人身,能化为八万四千蚊虫,但若要把那八万四千蚊虫重聚在一块,则不容易。蚊虫多数重新做蚊虫,头出头没,生死轮回,总不知道背尘合觉,舍迷归正的。所谓‘一失人身,万劫不复。’诸位若能深明其义,可不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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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21:34
我的理解,简单的说就是 因愚昧而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