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5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21:44
如果是那三人向公司借款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21:45
你的判断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其适用条件并没有企业必须盈利这一前提。因此,凡纳税年度终了后,股东向企业的借款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即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并依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21:45
相当于注册资金部分,不可以支付利息。超过部分,可以支付利息,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取得利息收入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取得利息的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