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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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00
1、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超过20年,属于部分不合法。
2、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不少,因为种种原因不够买车位或车库,而租用他人的情况,这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租赁合同,本身内容不违法不损害他人利益即是有效的。
3、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由此可见,租赁车位二十年,这个期限是有效的,超过了二十年,超过部分就属于无效,也就是说协议超过二十年就属于无效协议。
扩展资料:
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1、首先明确一点,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因此,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2、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一般租赁合同期是10年至20年。物业公司有详细的样式的文件。按流程签署。
3、如果是从其他私人转来的,买方应当让出让方提供当初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租凭协议,买方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这张协议与双方新签订的协议。如果可以,双方到物业公司进行转让登记。
4、签订的协议一定要写清楚车位的具体位置,出让方要给出车位使用权的证明。
5、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根据《合同法》,租凭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所以写协议时不能写超过20年的使用权出让期。所以写协议时,不要写有超过20年的期限,超出20年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的。
6、个人之间签订协议时,最好要找一个第三方的见证人或公证人。
7、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参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样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00
1、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超过20年,属于部分不合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01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