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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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3:09
农村三变是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三变
1、资源变资产。资源变资产的意思是将农户合法取得的集体土地、林地、草地、水域、没人住的房子以及设备等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按照*发布的变革规定,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而农户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股权,这样做的目的,可以让一层不变的“死资产”,变成可以灵活运用的“活资产”。
2、资金变股金。资金变股金的意思是将*部门投入的财政资金转变成股金,其中包括农户自有资金、扶持类资金以及投入发展生产的资金,注意*为农户提供的社保金、救灾资金、财政直补资金以及应急用的资金需要除外,这样可以将资金集中投入到其他经营主体中,而农户可以根据持有的股金获得收益。
3、农民变股东。农民变股东的意思是农户自愿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以及合法获得的承包经营权,通过协商或者专业评估后,以入股的形式加入经营主体,成为股东之一。当然,如果农户有大型的农机具、资金以及其他无形的资产,也可以投入到经营主体中,但获得的股份应与实际评估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3:10
“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
资源变资产是指将合法的集体土地、林地、林木、水域、湿地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权,通过一定的形式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农民变股东是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艺、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农村“三变”改革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与难题:
1、权益保障风险。由于农民自身维权能力普遍较低,村集体和农民的有关资产权利权益在折价入股过程中可能存在被低估的现象。
2、亏损把控风险。农业属于弱势产业,是“靠天吃饭”的高风险产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压力。
3、资源破坏风险。由于入股的经营实体都是规模化生产,在土地流转或入股后必然会导致边界不清,有的可能被改变用途将耕地“非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