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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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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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7 15:36
新交强险赔偿标准有以下几条:
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每年三百六十五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1级伤残按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二到十级伤残的按等级比例相应按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十递减。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物、道路、设施和牲畜;
14、车辆减值损失,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
15、车辆停运损失费;
16、精神损害赔偿,按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项因素,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