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9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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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09:12
“N+1”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一种计算方式。
这里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足1年的部分满半年按照1,不满半年则为0.5(哪怕是一个月甚至1天)。
而"+1"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为什么现在普遍经济补偿都采取N+1的模式呢?因为公司害怕劳动者在一个月的过渡期内采取一些极端措施或者心态不能够继续工作,宁愿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例如,员工白犀牛在某单位工作了整5年,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40条的情况与白犀牛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白犀牛,那么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白犀牛5+1也就是6个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除去上面说的N+1,还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3、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经济补偿的标准,即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均同意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能小于N,可能是N+1,N+2,N+M,就由双方约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