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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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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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3:36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
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两者法律后果不同。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4、两者的数额*不同。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一、订金和定金哪个可以退还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简单来说就是,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一般钱能要回来。
交付定金需要注意:
1、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2、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
3、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4、提倡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
违约定金的条件:
1、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二、订金和合同定金哪个能退
“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3:36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二者的不同。
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而订金是指预付款,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2、性质不同。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3、结果不同。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4、法律效力不同。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被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扩展资料:
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的区别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2、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买卖不成
定金能退吗?
百度百科-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