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继承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07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1:55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
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
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材料: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1:55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好律师网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1:56
一、依据法定继承执行
一般来说,房产继承是依据法定继承来执行的,即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若没有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继承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二、被继承人死后方可继承
只有被继承人死了,继承才能发生。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房屋所有人为了避免房产继承纠纷,在生前就把房子所有权交给了继承人,这种行为严格来说并不属于继承,因为此时被继承人还未死亡,即继承还未开始,该行为只能算作生前的赠与行为。请大家记住,被继承人死后方可继承,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不过,这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避免房产继承纠纷问题的方法,那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就完成房屋所有权的交割。
三、继承人必须为合法继承人
合法继承人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的继承人。有的时候,被继承人会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行为也不算继承,只能算作遗赠。在此,小编要提醒大家,继承的第二条件就是继承人必然为合法继承人。
四、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方可继承
在继承发生后,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如果房产属于共有财产,那么只有在房产分割完成后,继承人方可继承被继承人所拥有的那部分房产。在此,小编要提醒大家,继承的第三个条件就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方可继承。
五、继承人可丧失继承权利
法定继承人所拥有的继承权利并非固定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利的情况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这些房产知识我都是在宅猫找房APP上看到的,您也可以下载试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1:56
继承法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