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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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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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4:00
民事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该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追加第三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使*有一定的程序控制余地,避免诉讼的拖延,缩短审理期限。
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2、*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
3、*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
5、*判定没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该裁定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4:00
法律分析: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般都会允许其参加诉讼.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有第三人的话,就可以直接在起诉状上列上第三人,*不会依职权去掉的。人民*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参加诉讼。人民*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4:01
(一)追加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该第三人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第三人,人民*仍应依职权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二)追加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参加诉讼。
2、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3、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4、人民*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正确追加第三人,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在审判实践中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适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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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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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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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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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