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授权管理制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0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5:57
______________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向各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 1 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各部门签发《_______ 公司对XXX 部门授权管理规定》(“XXX”为被授权部门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_______公司对 XXX 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八条、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投融资业务;
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5、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基本授权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三条、基本授权草案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 30 天报送向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 15 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四条、《_______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 5 日内完成,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被授权部门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公司人事行政科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公司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公司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部门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公司人事行政科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部门的授权。
第十七条、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公司人事行政科,其他情况下为公司审计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公司人事行政人科据此制作出《_______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 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总裁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1)在公司员工需超出基本授权对外开展业务或订立合同、协议时,经公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司董事长可向办理该事务的公司员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经办人。
(2 )在公司发生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为妥善处理纠纷,经公司法务部申请,公司董事长可向处理该纠纷的公司员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经办人或公司聘请的处理纠纷的律师。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4)办理本条上述授权时,经办部门应当依照公司制定的《_________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履行会签程序。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公司办公室应将将授权变更通知书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一条、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第五章 授权的终止
第二十二条、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六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部门管理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公司法务部汇报该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上报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五条、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转授权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5:58
国有资产出资人将由其行使的部分权利授予其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行使的制度。根据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予其所出资企业行使部分出资人的权利,并明确被授权企业的条件、授权程序及相关责任等。被授权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被授权企业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