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2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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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23:57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 要求对方赔偿 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