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司不发高温津贴怎么投诉(公司不发高温补贴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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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4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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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7:52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投诉咨询渠道如下:
人社咨询电话:12333;
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对举报者,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保密。
高温补贴发放相关规定: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