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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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23:15
摘要您好,很高兴为你提供帮助,你说的这一问题。重庆市教委并没有明文你说的这一问题,重庆市教委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办理培训机构,场所是有要求的培训机构同时在培学员不足50人的,办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 200平方米 ;同时在培学员为50—100人的,办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 ;同时在培学员为 100—200人的,办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 500平方米 ;同时在培学员超过200人的,生均办学场地面积原则上应达到 3平方米 。培训机构教学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80%。校舍系举办者自有的,需取得房产证,且产权清楚;校舍系举办者租赁的,租用期不得低于3年。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场所不得作为办学场所。这是重庆市教委的硬性规定,至于写字楼五楼不允许办培训机构,没有相应的规定和法则,关键是场地的大小,还有消防安全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下次咨询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27问重庆市教委是否规定了写字楼5楼以上不许办培训机构您好,很高兴为你提供帮助,你说的这一问题。重庆市教委并没有明文你说的这一问题,重庆市教委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办理培训机构,场所是有要求的培训机构同时在培学员不足50人的,办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 200平方米 ;同时在培学员为50—100人的,办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 ;同时在培学员为 100—200人的,办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 500平方米 ;同时在培学员超过200人的,生均办学场地面积原则上应达到 3平方米 。培训机构教学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80%。校舍系举办者自有的,需取得房产证,且产权清楚;校舍系举办者租赁的,租用期不得低于3年。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场所不得作为办学场所。这是重庆市教委的硬性规定,至于写字楼五楼不允许办培训机构,没有相应的规定和法则,关键是场地的大小,还有消防安全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下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