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3:59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30 14: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有“原决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8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重新审理。
这8种情形具体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决定的;
2、原决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决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决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原决定遗漏赔偿请求,且确实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
6、据以作出原决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7、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8、原审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7 01:47
再审发回重审的条件有:
1、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等规定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21:48
发回重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