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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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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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3:16
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不服不可以上诉。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不服不可以上诉。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选择性权利——申请复议权或者异议权。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时,依照规定,其享有申请复议权,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保全裁定存在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申请复议。人民*对案外人的复议申请,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案外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人民*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3:16
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提起上诉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上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七 条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3:17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3:17
对*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