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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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00:26
一、教学管理
1、采用定人定位,严格考勤制度
(1)学生参加任选课必须携带听课证,并接受任课教师与校教务处的检查。
(2)严格点名制度,上课前和上课后各点名一次。为了方便点名,教师要基本排定学生的座位,学生在对号入座。并将座位表在开课后上交教务处一份,以便教务处抽查。
(3)严格请假制度。任课教师要确保参加本选修课学生的到位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学生名册中注明理由或原因。
(4)课任教师应及时将出勤情况反馈到教务处。学期结束后将点名册上交到教务处。
2、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
(1)由任课教师负责该课的纪律、卫生、财产管理和课堂安全等问题,确定临时班长,负责选修班级的事务,要管理好上课秩序,确保无意外事故的发生。
(2)若在课堂中开展活动的,必需把对邻近课堂的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
(3)要求各指导老师上课有计划、有教案、课后有作业;严禁教师迟到、早退、脱岗、缺岗或私自调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4)建立任课老师与班主任每周联络制,把学生在选修课中的问题及时向该学生的班主任反馈,以便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二、财务管理
1、任选课上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学生清洁所用场地的环境卫生与恢复场地设施的原貌,并对所用场地的财产负责。
2、任课教师需要学校提供场所或需添置教学设备的,请事先告知教务处。
三、资料管理
1、任选课开设完毕后,教师要把点名册上交教务处存档。
2、任课教师在期末放假前一周将本学期的选修课资料和教案上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