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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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36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与同学及家长签订如下安全承诺书,内容如下: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学院下列安全管理规定: 一、防水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私自到学校周边山上、水库游玩,预防山洪和溺水事故。 7、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要立即寻求*帮助。 8、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二、防火 1、严禁接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严禁在宿舍存放或使用热源性电器、炉灶、蜡烛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严禁私接电线、私自移动、改装宿舍固定设施。 4、离开宿舍时及时关好所有电源。 5、禁止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禁烟区和在床上吸烟,吸烟不得乱扔烟头,禁止在寝室及校园内外焚烧垃圾杂物。 三、防盗 1、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进行住宿,不得容留校外人员、异性在宿舍过夜。 2、严禁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需校外住宿的,按学院规定履行申请手续,并于学院批准后方可校外住宿。 3、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应妥善保管,不得向任何人漏泄密码;贵重物品按学院规定存放至指定地点。 4、无人在寝室时要锁好柜子、抽屉,关好门窗,禁止夜间开门睡觉或开着门宿舍无人;就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5、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告,同时封锁和保护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四、防骗 1、不将个人证件及个人信息资料如家庭住址、父母电话、本人手机号等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被人以招聘、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名陷入传销活动。 2、防止以“求助”或利诱为名的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可疑,应及时向辅导员、父母或保卫处(派出所)报告。 3、不轻信网络、手机上发来的莫名中奖信息;不轻信张贴广告、电话中的勤工助学、求职应聘等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37
直接承诺不做那些危险的事情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