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1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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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18:21
婚后债务一般是不可以执行婚前财产的,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双方婚后的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 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