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医保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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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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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3:19
新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报销的范围,目前国家属于免费的治疗。
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冠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也就是说对于新冠的治疗,我们不需要自费花钱,由国家补贴治疗。
现在,刷医保卡就可以结算医疗费用,许多地方也实现了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非常快捷方便。
按照天津市的新冠肺炎医疗报销*:
1、已参保人员,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会给予全额补助;
2、未参保人员,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财政资金保障。
对于新型肺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都是由地方*解决,患者是不用承担任何费用的。并且这不仅仅是天津和湖北这样规定,全国各地*都是以患者及时就医为优先原则,不用过于担心费用的问题,如果担心没有医保无法报销新冠肺炎,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