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负责人,威通被谈话人做假证,如何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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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7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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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1 17:32
做*诬告被告,如果是民事纠纷,结果不严重,*会对对方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移交*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