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筹备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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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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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6:44
业委会筹备组工作流程如下:
1、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事处;*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5、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办理材料: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5、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6、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7、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8、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情况(报名公示、报名表及公示照片),基本情况介绍;
9、提前15天召开业主大会公示及会议流程;
10、业主大会签到表;
11、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12、筹备组工作报告;
13、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情况;
14、管理规约、议事规则通过实行稿;
15、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名单;
16、业主委员会组*员基本情况表;
17、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综上所述,住在小区的人都应该知道,通常小区都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以行使一些权利,目的在于让业主的生活环境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十五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