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证上一方父母的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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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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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3:57
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这套房子分割作出约定;夫妻双方无法对这套房子的处理达成一致进行离婚诉讼的,离婚诉讼中不得对这套房屋进行处理。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要分割这套房子的,需要另行提起析产诉讼。
在一二线城市,由于房价高企,很多家庭都是由父母资助子女购买婚房。因为购买房屋的首付款甚至全部购房款很多时候都是由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父母资助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购房的婚房,房产证上不仅会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也会登记出资一方父母的名字。
根据我国的物权法以及有关房地产法的规定,房产的权利以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也就是说,谁是房子的产权人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如果夫妻双方购买的婚房,产权证不仅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还登记了出资一方父母的名字。根据物权公示的原则,夫妻双方和出资一方的父母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夫妻双方和出资一方的父母是房子的共有人,依法享有对房子的占用、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对于这套房子的处理,必须要由房子的共有人共同决定。
然而离婚诉讼处理的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及财产纠纷。上述房子的分割不仅牵涉到夫妻双方,还涉及到购房房屋时出资一方父母。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无权对于第三人,即出资一方父母对于房子的权利作出处分,因此在离婚诉讼对于涉及到房产证上登记有夫妻一方父母名字的房屋不予处理。任一方要分割这套房子的,必须另行提起析产诉讼。
在夫妻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双方应尽量对于房产证上登记有夫妻一方父母名字的房子的分割协商达成一致,并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这套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的,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由律师参与房产分割的沟通、谈判,争取在离婚诉讼中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由*以离婚调解书的方式解决这套房子的分割。房地产律师建议当事人尽可能不要另行起诉,因为另行起诉析产,必然会增加当事人诉讼的负担,其中不仅有金钱,还有时间和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