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序格局的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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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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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7 15:03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来的概念,用以概括中国社会的结构特征。差序格局在形式上是“水波纹”式的,用以指代以“己”为中心向外层层推开的血缘、地缘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形态。这个比喻容易引起一种常见的误解,即认为血缘、地缘关系的“圈层”形态在人类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差序化”是一种基于人性自然的社会交往方式,无论中外,皆是如此①,所以这个概念并不能深入描绘中国社会的特征。“差序化”有其普遍性这一判断并没有问题,但费孝通先生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特征,即人们在行动中以“差序”为重,以“差序”作为行动中的原则,而不仅仅只是行动方式。一个人的社会交往当然是由近及远、层层展开的,在差序格局中如此,在团体格局中也是如此。即使“爱无差等”,也往往须“施由亲始”②。但是这个人是否将此远近差异视为与人交往的原则,甚至上升到伦理道德的层面,则各社会与文明间有着很大的结构差异,这正是差序格局这个概念在中国社会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
差序格局中的“爱有差等”即差别对待不只是一种行动取向,而且是一种道德原则,费孝通先生将其称之为“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这是差序格局的本质特征。对待亲疏远近不同的人伦关系,采用相应不同的道德原则,即“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在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缺乏“笼罩性的”“笼统性的”道德观念,缺乏“团体的道德要素”③。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私人”和“私人关系”是相对于“团体”而言的,并不意味着社会中的行动者在对待每个不同的交往对象时都有一种特殊的道德原则,若果真如此,道德原则就无法成立。“差序”两个字中的“序”字,说明了行动者的道德原则有着秩序的、系统的差别,既不是随心所欲的,更不是万人万殊的。这种秩序来自人与人之间基于以“己”为核心的血缘、亲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的分类,费孝通先生借用潘光旦先生所用的“伦”字来表述④。伦有“五伦”“十伦”等分类,每一伦中包含的道德原则都是不同的,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臣有义、朋友有信等,父子是“伦”,慈、孝就是“理”,理因伦而不同,故称之为“伦理”⑤。这种伦理与费先生所说的“笼罩性”道德观念的差别就在于以“己”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