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未补记收款人名称支票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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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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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0:28
支票未补记收款人名称支票没有效。
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在出票时可以不填,但是在使用时,必须填写收款人名称,不填写收款人名称的支票不能使用。支票不填收款人不违法。不过最好填上,相关法律也没有规定收款人可以不填,也可以由收款人自己填写。支票是由付款人签发的 ,不填写收款人是不完整的。
支票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1、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实务工作中一般在提取备用金时使用;
2、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是用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凭证。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能用于提取现金;
3、普通支票;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付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普通支票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上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
综上所述,据规定支票的收款人必须是个人(作为现金支付的项目)或本单位(提取备用金或发放工资等)。在使用时,须填写收款人名称才能使用。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