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有哪些治安问题,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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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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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0:02
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以监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认真执行“四项制度、三项措施”:
一是层层落实负责制度。各级*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分解落实监测和防治工作责任制,逐一将监测责任落实到乡、村、点、户、人,严格实行“四包三落实”,即县(区)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群众和落实转移路线地点、落实报警人员及信号、落实避险场地,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各县(市)区要坚决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强化险情巡查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力度。对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切实加强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临灾状态时,应进入临灾应急期,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紧急防灾避险措施,将有关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域、在建工程、矿山作业区域、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学校校舍、村庄、旅游景区景点和陡坡下、沟口处的居民点等巡查,一经发现新的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及预案,及时发放“两卡一书”,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防灾责任制、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是落实灾情速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将监测、值班人员电话及时上报市**及相关部门,保证联络人员明确,信息渠道畅通,灾情报送及时准确。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地质灾害速报的规定,务必第一时间向上级*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五是完善灾害防治措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对防灾预案确定的隐患点、危险点,要及时布置和落实隐患点的观测工作,保证每一个隐患点都有专人负责监测,有专门防灾措施,并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划定警戒区域,树立警示牌,实行预警动态监测,设置临灾预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要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六是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市)区*要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机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工作手段,增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要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充分发挥群众识灾、报灾、避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
七是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注意接收气象部门的“等级预报”结果,及时收集汛期降雨趋势预测资料,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结合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分析和预测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和灾害发展趋势,规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预报预警水平。
八是重点保证防治经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规定及时拨付充足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并确保群测群防人员工作经费发放足额到位。对因经费不到位,导致灾害隐患点无监测人员或监测不到位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