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0:30
一、拟订宝安区养老(含农村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少儿医疗、统筹医疗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特区外分局)、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统筹医疗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金,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宝安区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四、负责宝安区和市局授权参保单位参保人工伤认定、工伤救治及其伤残康复管理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偿付未参保员工工伤待遇。 五、对宝安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六、负责参保单位因病、因(公)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七、受理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监察并调解有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