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申请可以撤回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9 18:0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0:20
公积金提取申请可以撤回。
公积金在提取过程中,或者申请了提取但提取未到账期间,都可以撤销提取申请,具体有三种撤销提取的方法:微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账户内取出来的钱,用户不可以自己再存回去。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代为存缴的,单独的个人无法进行存缴。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用户提交了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没有提取成功之前,用户可以申请撤销。而用户已经将资金提取出来了,这时候即使撤销也是于事无补的。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之前,用户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要提取公积金。由于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因此后续有公积金贷款的需求,用户可以在贷款成功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