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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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0:08
“产融结合”这个颇为时髦的发展路径,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并予以付诸实践。回顾其在国内的发展历史,监管部门的*几经变化,从亚洲金融危机后明令禁止,到前几年默许,再到当前监管部门的明确支持,国家鼓励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环境逐渐宽松。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企业在没有*明确支持的情况下仍然在探索以参股、投资、战略投资等多种形式与银行等金融企业合作,最终“伤痕累累”。
至于企业实施产融结合的意义,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必然会有一个融合的过程,这是社会资源达到最有效配置的客观要求。这种融合,宏观上有利于优化国家金融*的*效果,微观层面有利于产业资本的快速流动,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
金融资本主导型一般是由银行资本起家,由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渗透,用银行资本控制工业资本,二者融合成长。而产业资本主导模式是由产业资本旗下,把部分资本由产业转到金融机构,形成强大的金融核心。
在日本、韩国等一些亚洲国家,早期的金融控股集团基本上都是以产业资本为支撑、为核心的,主要是一些家族型的企业集团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解决自身发展产业中的融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为自身在产业中积累的大量资金寻找出路,同时为了自身金融交易的方便,逐步构建起以家族企业为核心的、以产业资本掌握控制权的金融控股集团。
虽然国内的监管层对产融结合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但是产融结合已经被看做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必经之路、必学之课”。
许多企业敢于冒险搞产融结合,还在于它所蕴含的道德风险。金融有传染性,一个出问题会影响一大片,而且它涉及到储户、保户、证券持有者这些广泛的民众,因此金融机构出了问题,*往往会施以援手,而纯粹的工商业企业出了问题是没有人救的。这就是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因为我是产融结合,所以我可以去冒险,最后国家会救我。
2002年,*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国资委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有关部门对于*企业主业以及非主业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国企主辅分离改革未明确金融产业是必须分离的辅业资产。
而且,国资委明确表示支持央企推进产融结合。国资委对于*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态度发生了一定变化,国资委有关领导指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必须充分认识产融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0年12月23日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首次明确支持,意味着当前推行“产融结合”的条件已经成熟。总之,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强*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企业开展产融结合,进行金融股权投资总体上持鼓励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