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未上传怎么电脑开票系统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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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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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21
红字*信息表未上传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
红字专票信息表编码一个作用是说明信息表已经上传保存成功。另一方可以用这个编码重新开具正确的*。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专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证明(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如果个人的**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第二十七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