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法第83条第八款对以前的案件也适合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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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07:50
一样合适的!
强制执行法草案的第八十三条,这条第八款,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五年且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要裁定案件终结。这条意味着所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自终本之日起满五年都要被恢复执行再查一轮被执行人财产,然后终结执行,解除所有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的执行案件数还会增加,申请执行人会不满意,而被执行人呢,只要扛过这五年就是“胜利”,原本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矛盾可能会转移成为与*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