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欧打60岁老人都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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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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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11:47
应当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实际后果来进行处罚。
第一,如果只是行为人的一般殴打行为,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无恶劣影响的,可以由所属地*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进行相应处罚,进行相应时间的拘留或二百以上五百以下的罚款。
第二,在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存在殴打他人,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弱势群体的情形的,从重进行处罚,可以处以十到十五日的拘留和五百以上一千以下的罚款。
第三,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如果殴打他人后不配合*机关执法,甚至辱骂殴打民警的,严重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将构成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受到刑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