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2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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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0:17
对于 侮辱罪 和 * 来说,这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犯罪的都直接伤害了公民的人格和名誉及尊严。但它们还是有本质性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如果构成*,那么,在实际案件中,如何认定*呢?请看下文介绍。 一、*和侮辱罪的区别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注意:侮辱罪和*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 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认定: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侮辱罪和*和一般的侮辱、诽谤区别开来。要把《 刑法 》上的侮辱、*与《民法》的侮辱、诽谤行为区别开来。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和*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如何认定* 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 侵权行为 的界限 构成*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 法规 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2、本罪与 诬告* 的界限 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不同之处在于: (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要注意的是,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的犯罪对象。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如果您还想知道有关*的其他知识,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 律师 ,相信他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