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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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0:52
【法律分析】:就是正常应缴的费用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缴费,形成了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有三种可能,一是已经缴费,但尚未进行分账处理,所以显示欠费。二是信息延迟,缴纳和实际划款有时间差。三是没有缴费,可以按照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