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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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6:27
*专用*和*普通*都是**,不过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吗?很多人是不太清楚的。
专票和普通*的区别:
*专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制度而使用的新型*,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相比,有如下区别:
1、*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2、*使用的主体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3、*的内容不同:*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4、*的联次不同:*专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的作用不同:*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普通*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总的来说,专用*上的税额可以抵扣,普通*不可以。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开具专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除*专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
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