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0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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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2
杭州来女士被杀一案已经告破,警方通报是家庭纠纷导致的凶杀案。我认为犯罪嫌疑人蓄谋杀害妻子目的控制来女士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告破之后,来女士闺蜜女儿被害一案又被旧事重提,警方也开始重启调查。现在刑侦技术与十几年前相比有了飞跃发展,警方重新调查或许发现新的线索,另外可以对许某某进行测谎了解其涉案情况。许某某是不是来女士闺蜜女儿被害案元凶,我在此不敢不能妄议。
许某某是一个心机缜密的人,他不可能把自己的秘密告诉来女士,来女士也不一定知道他的全部秘密。假如来女士知道许某某隐秘的罪恶,与他发生财产纠纷后也不会继续同居在一起,他杀害来女士不会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
来女士再婚前房屋拆迁安置,丈夫许某某是外来户,拆迁安置房属于许某某个人份额占少数,许某某炒股投资等活动需要大量金钱支持,来女士控制家庭财产不支持他,他觉得拉女士是自己发展的绊脚石。蓄谋杀害来女士之后,自己可以控制家庭及来女士财产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来女士失踪案,已经基本告破了。犯罪嫌疑人许某已经初步交代了犯罪事实和犯罪经过,起因就是夫妻矛盾。
嫌疑人许某有着非常缜密的犯罪思维就算18年前是他做的,也死无对证,他也很清楚警方没有线索,肯定死活不会交待犯罪事实。
要不是因为这一次化粪池里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可能再过半个月,人体人体组织早就找不到了,高温天气,再加上连日暴雨,人体组织会被大水冲走,或者经过高温发酵而无处查询。
个人觉得犯罪嫌疑人许某,非常聪明,谨慎性很强,就算18年前,身上背负命案,也不可能告诉来女士。当时还没有跟来女士在到一起,而是跟前妻在一起,
对于这样的凶杀,越少人知道越好,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多一个人知道多一份风险,对许某来说,他肯定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许某的杀妻动机主要还是跟他的个人的品性有很大的关系,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当他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会不达目的不罢休。
就像原来跟前妻离婚,前妻不同意,他就经常家暴掐脖子,差点把前妻掐死的那种方式来离婚,同时还抛下狠话,不离婚你就要死。
那么,这次杀妻也是同样的道理,自己要炒股,妻子以前给钱,现在突然不给自己钱,或者因为自己向妻子要钱,妻子恶语相向,让他起了杀心,欲谋分尸,毁尸灭迹企图瞒天过海。
犯罪嫌疑人许某心思缜密,反侦查能力很强,心理素质也非常人,只是他这个聪明用在了坏的地方。
这依旧是个悬案!
许某杀死爱人的最大理由是什么?
我认为:
一.来女士年少时因为听了父母的话,拒绝了嫁给他,他的心里就已经埋下了阴影!他恨来女士的父母,也有些恨来女士。为何你意志这么不坚定?你爸妈嫌我家境不好,嫌我穷,你也嫌吗?
二.婚后,他因为过得不如意,又来找来女士。来女士心里依旧有他从前的影子,所以很快和他干柴遇烈火,死灰复燃了。
此时的来女士,已是一个38岁的中年女人了,年轻时她放弃了爱情,这一次她不想再放弃了!
而他,爱情已死,已让位给现实,他找她,是因为他觉得她能帮助他实现他当大老板的野心。
这一次,来女士的父母依旧坚决反对,说他无车无房,他心里对她父母的怨恨加深,对来女士的感情也不过是利字当头!
三.炒股接连失败,他在她面前说话底气越来越不硬了,他感觉他失去了做男人的尊严了!他痛恨命运的不公!他做梦都想翻身,而妻子竟然成了他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因为她把家中的钱管得太紧了!
炒股要本钱啊!他觉得他自己低声下气的要了那么多次,她凭什么不给?
他越来越恨她了,他又想起了前妻和他的儿子,当初他掐着她的脖子*她离婚,他觉得有些对不起前妻和儿子。
他为了她跟前妻离婚,又过得怎样呢?儿子又不待见他,他想补偿儿子,他想讨好儿子!可是,房子也在那个叫来惠利的女人手里!
旁人笑他吃软饭,算起他家的资产,也过了千万,但有哪一份真正在他的名下呢?又有哪一份他能自由驾驭呢?
他咬牙切齿的恨她!
他努力维持着表面的平静,他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
四.女儿生日那天,他又向她提起儿子婚房的事,她一口拒绝!并说出他从前干的一些不好的事情,劝他打消把房子送给他儿子当婚房的念头,再把她*急了,她到*起诉离婚,她要让他什么都得不到!终于,他开始实施他的计划了……
许某杀妻碎尸案,依旧疑点重重,望警方深挖,以告慰来女士之冤魂!
愿世上每一处罪恶的隐秘的角落都无处遁形!
来女士失踪案中,许某某杀害她最大的原因应该来自于性格上的缺陷(姑且这么称呼)让他有了害人的冲动,做违法的事情还需要什么理由,心里上的缺陷才是这次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个人认为,心里上的缺陷是他这次预谋已久的最主要的原因,他的性格应该是大男子主义,曾经的经历让他辉煌过,颇有指点江山的感觉,这类人很容易沉迷到自己的世界中,以自我为中心,有成就的人,如果控制好这种心态,很能吸引女性的目光,想必方面来女士就是如此被他吸引,身上充满了正能量和梦想,也很阳光。
但如果这种心态不能保持住,就会发生一些变化,比如斤斤计较,比如不听他人劝,比如一意孤行。
其实这类人真的很多,生活中也很常见,实不相瞒,我父亲曾经就是这样,但他胆子小,不敢做违法的事情。
大男子主义真的要不得,尤其是婚姻之中辞海里有针对大男子主义的解释,通俗来说,大男子认为男人应当承担多数赚钱养家的责任,而妻子应当满足他在家庭中男人的地位。
来女士案中,个人认为许国利他就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他对家庭的掌控来源于年轻时经济富足,上了年纪炒股赔钱了以后,可能打算继续翻身,但妻子不同意,于是家庭纷争就此而来。
家庭中的矛盾在我看来,多数都是由大男子主义而来,男生脾气暴躁不让说,自己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具有掌控权,时间久了女性想要否定,男生觉得自己的地位被挑衅了,争端也就由此展开了。
来女士案中,谋财的可能性在我看来不是很大起初以为钱财都归来女士所有,但根据后续的报道以及一些知情人士的采访可以看出,许国利年轻的时候确实风光过,干养殖业也是赚了很多钱,他来办的养殖场被占以后,补偿款就给了100多万元,而他还借给好友100万,对方5年偿还。
能够借给别人100万的家庭,起码手里还要有剩余的钱,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出,年轻的许国利确实非常“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就是离婚的话他也能够分不少钱,所以他如果仅仅是为了财富,完全可以选择更加温柔的方式,离婚。
他没选择这个方法,反而选择了预谋残害妻子,那么可以证明他心中的仇恨挺深了,属于积怨已久,结合他性格来分析,应该是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被侵害了,他觉得心里很难平衡,故出此下策。
总的来说,他害自己爱人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性格,如果性格好的话,比如说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虽然家里地位有些低,但是夫妻恩爱啊。
在这里也呼吁所有男性同胞,婚姻当中,千万不要有大男子主义,女性不容易,又要工作又要做家务,偶尔有些牢*,也是正常的。
许某杀害来女士,警方通报是预谋杀害。
预谋什么?谋财害命?感觉完全没有那个必要。两人本就是初恋后兜转一圈再结婚,而且也育有一女,钱财,在婚姻状态下,至少还是两人共有。加上许某,明显智商很高,思维慎命,凭他的高智商,善谋划,想要来女士那点钱财,总还是有机会的。根本没有必要为了钱财,而害命。万一东窗事发,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大脚也觉得,许某杀害爱人,或许另有原因。
另一桩悬案也因与许国利有着千丝万缕的人际关系网而被重新提起:刘小祥的姐姐、也就是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刘女士,其16岁的女儿楼某洁,在2002年于家中被杀,一直未找到凶手。
2002年,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刘女士其16岁的女儿楼某洁于家中被杀,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家中房间门窗均无破损痕迹,案发时间为当天下午。当年警方调查的时候,有一位目击者,即五楼的一位住户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见到刘女士家中走出一位男性,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较瘦。
如果楼某洁死亡是因为脖子右侧的那道伤口,那基本可以确认死亡原因是被利器直接割断颈动脉所致的失血死亡。颈动脉的位置并不容易寻找,在进行现场急救判断颈动脉位置时,需要在甲状软骨旁开2cm,胸锁乳突肌前缘处进行寻找。这个地方的颈动脉最为表浅,其他位置的颈动脉都被胸锁乳突肌所保护。如果一刀毙命,说明作案者之前应该有一定经验,或者牲畜禽类放血的经验。
警方调查过与刘女士家庭有过矛盾的嫌疑人,但未找到凶手,自此这起凶案成为一桩悬案。楼某洁遇害5天后,遗体火化。葬礼那天,许国利前往出席,还为楼某洁买了寿衣。
零星的线索,仿佛许某就是当年的那个凶手:
门窗没有破损,可能是熟人作案。(许某与他家熟悉)
样貌述也比较相像。
有一刀毙命的能力。(做过家禽养殖,一刀放血是基本技能)
来女士作为枕边人,一起生活了十几年。许某,如果内心藏着重大的秘密,会不会在哪次醉酒时不小心吐露?来女士是不是了解了点蛛丝马迹?许某害怕不可告人的秘密暴露出来,于是才会预谋杀害来女士?
从7月5日杀害来女士,到次日报警失踪,许某不动声色的完成了毁尸灭迹的全过程。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来女士的大女儿找不到妈妈要报警,那么此案,是不是真就慢慢成了失踪案! 碎掉的尸体流入化粪池,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痕迹消失殆尽,那么他,安稳的守住了秘密,获得了钱财。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道理说,如果只是因为财产纠纷,不至于如此残忍地将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杀害,很有可能来女士知道许某某身背重案的事情,多次争吵中提及,打压丈夫的嚣张气焰,威胁向警方举报,没想到刺激了阴险毒辣的许某,让他整日恐慌压抑,做贼心虚,许某为了不让案件暴露,只能杀人灭口的方式一不做二不休!
来女士在工作单位留的电话是大女儿的,而不是丈夫的,很可能早就预感许某会因为此事而害她!
网传许某前妻闺蜜的女儿离奇被杀,当时他也作为相关人员被问询过,但是因为找不到切实的证据,那女孩五天后就被火化了,此案可能与他有关。会不会是妻子知道他有案底,因为这件事和他争吵或者威胁他。
当时他和前妻还没有离婚,他的前妻会不会知道内情,威胁他如果不把来某名下的一套房产给儿子,那么前妻就会曝光。
许某和二婚的妻子也有矛盾。许早年开过鸭场,赚的七八十万都在股市里面赔了。早年他也算是个做养殖老板,如今却只能开开网约车,工作收入不稳定,在经济方面被许某压制,家里的钱财也归女方管。
许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不甘心自己这辈子就这样草草收尾。当初他付出了离婚的代价,才和如今的妻子在一起,也许就是看中了来某的钱财,并不想平平淡淡过一生,而妻子认为自己的钱要存下来给女儿,两个人平平淡淡过一生就好了,早几年就因为许某炒股赔钱和他争吵,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许对警方坦白,因为家庭矛盾而对妻子心生恨意。也可能是实话。三堡村房子拆迁,按照户口分房,许是因为和来结婚后才迁来户口,来想把财产给女儿,许却想把自己、女儿的那一份都给儿子,两人争执由来已久。
所以作案动机一方面可能是之前案底被如今的妻子知道并威胁,第二,来某不愿意在财产上妥协,他心想杀一个是死罪、杀两个也是死罪,不如谋杀来某一者能篡夺房产、二者能保全自身。
对于许某某杀死爱人的最大理由是什么呢之话题,我个了解的情况认为,许某某杀死爱人最大的理由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许某某儿子婚房的问题,十多年前,许与来结婚都是二婚家庭组合,许某原有一个儿子,结婚后与来某生了一个女儿。结婚前,来女士因旧房拆迁分得二套社区房子,十多年已经过去,许某某的儿子已经长大,并已找到了女朋友,许某某为了儿子婚房的问题,想让来某某让出一套房子来为儿子婚房所用,经多次与来女士商量,都一一被来女土拒绝,正因为如此,夫妻矛盾骤然升级,才引发了许某某杀妻念头的导火线,沟思起蓄意杀妻的计划。
其二是许某某杀妻不但可以获得儿子的婚房,还能可获得来女士全部的家产。正因为这种贪念作怪,才燃起许某某谋财害命作案的动机,才会发生杭州来女士失踪被杀分尸恶性的惨案。
许某某杀死爱人的最大理由是为了钱财和房产。
我因为许某某和来女士相处,一直是为了钱财,两人很早就认识,当年没有结婚的打算,到两人分开后都有了各自的家庭,许某某听来某某朋友说,来某某嫁的不错,家里很有钱,许某某又找到来某某并租住她家的房子,欠了来女士家很多钱也不还,最后把来女士拐跑,导致人家离婚。
两人去上海同居三年,在那里养殖鸭子,赶上禽流感,鸭场倒闭,2008年两人结婚,婚后几年许某某炒股把自己做鸭生意钱赔光,于是向来女士借,来女士不给,两人曾闹过离婚,经来女士朋友劝说,两人没离成。
两人因为钱矛盾越来越深,最近又因为房屋拆迁房装修,许某某装修的钱都是贷的款,许某某清楚妻子有约200万的存款,为了得到妻子的财产,许某某早有了杀害妻子的想法,我想不会是题主提到的18年命案秘密,相信阴险狡猾的许某某,是不会让妻子知道的,如果来某某知道,也许会防备,或离婚。
从来某某选择婚姻上来看,自己当时被外貌和花言巧语蒙闭了双眼,希望广大女性,选择另一伴要慎重。
许某杀死他爱人,犯案的动机应该没有那么复杂的,仅仅是为了财产而已。应该不是因为18年前的谋杀案,并且那起谋杀案到底是不是许某做的,现在还没有定论。
即便是他做的,也不会傻到跟老婆说这种事,毕竟那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有些男人可能会把以前自己跟别人打架斗殴,抢劫之类的罪行跟老婆显摆,炫耀说出来。但是不会把杀死一个未成年少女,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情说出来的。
看了很多网友的分析,十分佩服大家的分析能力。
自己总觉得两个人看着照片挺和睦的,并且又有房子又有女儿的,没有理由做那么傻的事情,但是事实证明自己想错了。
有时候人的贪婪是没有底线的,许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在中国来讲属于上等了。几套房子,也有存款,两个人的收入也不低,完全可以舒舒服服的过下半辈子养老的。
结果许某却非得想要独霸这些财产,想要分给自己的儿子一套房子。到最后是人财两空,自己这辈子也搭进去了。
很多人看了这起案子,都说应该有所警示。是应该有所警示,但是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有的人说婚姻应该双方经济实力对等。
有的人说应该提防着枕边人,还有的人说婚姻当中一方不应该太过强势。
其实,如果非得要从这个案子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不管什么原因,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没人能逃脱制裁的。
等进了牢房失去自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以前其实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人了。
人生最可悲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了,等失去了以后才发现,自己曾经拥有的已经是最好的了,可惜却被自己给丢弃了。
我认为许某杀死爱人的理由,除了性格上的缺陷和夫妻间的 情感 矛盾外,最大理由是因为房产和财产,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所以我认为最大的理由不是18年前的案件,许某心思慎密,守口如瓶,高智商的犯罪者,不可能让来女士这个无关紧要的人知道的。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对于他来说,更是致命的事情。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最大的原因是他对财富对成功的*追求。但是他的完美策划还是逃离不过正义的双眼,恶行暴露后,他占有来女士财产,房产的愿望落了空,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