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中央和地方官员与皇帝的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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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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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16:34
秦朝时,*、地方的官吏由皇帝直接任免,形成一种*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大大加强了*集权,也就是皇帝可以直接管下面的官。
秦朝*集权制度特点:
一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二是皇帝通过直接任免*和地方的官吏而掌握了人事大权。这相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制更能有效地行使统治权,具有很大的进步性。
秦朝*集权制度内容:
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机构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2)*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4)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5)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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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16:34
*、地方的官吏由皇帝直接任免,形成一种*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大大加强了*集权,也就是皇帝可以直接管下面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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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16:35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2)*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4)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5)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