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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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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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8
1、属于共同海损的有:1)3)4) 单独海损是2)
原因:共同海损是由于救助货物而引起的损失
单独海损是由风险直接造成的
比如,着火是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单独海损,要救火就要泼水,水浸湿了货物,是由于要解除着火的风险——共同海损。
2、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是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
在本案例中,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虽然是在不同的港口装运货物,但是因为我们都是用的是同一搜船只196次,驶往的是同一目的地纽约,所以应该视作整批装运。银行不应当拒付
3、1)根据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是审核单据,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则银行必须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银行不能追回货款。
2)因为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信用证和买方之间是以信用证申请书所订立的依据,与合同无关,所以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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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2) 不是共同海损。是单独海损,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
有权拒付,你们是分在不同港口装运,和信用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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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第二个问题,银行没有权拒付的,银行只看单证,只要你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银行就会付款,其他的条件问题是买卖双方的问题了。第一个问题,不属于共同海损的应该是3、4吧。 定义忘记了,你看一下共同海损的定义,不知道对不对,学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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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8
1、属于共同海损的有:1)3)4) 单独海损是2)
原因:共同海损是由于救助货物而引起的损失
单独海损是由风险直接造成的
比如,着火是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单独海损,要救火就要泼水,水浸湿了货物,是由于要解除着火的风险——共同海损。
2、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是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
在本案例中,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虽然是在不同的港口装运货物,但是因为我们都是用的是同一搜船只196次,驶往的是同一目的地纽约,所以应该视作整批装运。银行不应当拒付
3、1)根据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是审核单据,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则银行必须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银行不能追回货款。
2)因为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信用证和买方之间是以信用证申请书所订立的依据,与合同无关,所以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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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2) 不是共同海损。是单独海损,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
有权拒付,你们是分在不同港口装运,和信用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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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第二个问题,银行没有权拒付的,银行只看单证,只要你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银行就会付款,其他的条件问题是买卖双方的问题了。第一个问题,不属于共同海损的应该是3、4吧。 定义忘记了,你看一下共同海损的定义,不知道对不对,学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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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8
1、属于共同海损的有:1)3)4) 单独海损是2)
原因:共同海损是由于救助货物而引起的损失
单独海损是由风险直接造成的
比如,着火是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单独海损,要救火就要泼水,水浸湿了货物,是由于要解除着火的风险——共同海损。
2、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是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
在本案例中,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虽然是在不同的港口装运货物,但是因为我们都是用的是同一搜船只196次,驶往的是同一目的地纽约,所以应该视作整批装运。银行不应当拒付
3、1)根据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是审核单据,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则银行必须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银行不能追回货款。
2)因为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信用证和买方之间是以信用证申请书所订立的依据,与合同无关,所以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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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2) 不是共同海损。是单独海损,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
有权拒付,你们是分在不同港口装运,和信用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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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第二个问题,银行没有权拒付的,银行只看单证,只要你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银行就会付款,其他的条件问题是买卖双方的问题了。第一个问题,不属于共同海损的应该是3、4吧。 定义忘记了,你看一下共同海损的定义,不知道对不对,学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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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8
1、属于共同海损的有:1)3)4) 单独海损是2)
原因:共同海损是由于救助货物而引起的损失
单独海损是由风险直接造成的
比如,着火是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单独海损,要救火就要泼水,水浸湿了货物,是由于要解除着火的风险——共同海损。
2、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是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
在本案例中,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虽然是在不同的港口装运货物,但是因为我们都是用的是同一搜船只196次,驶往的是同一目的地纽约,所以应该视作整批装运。银行不应当拒付
3、1)根据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是审核单据,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则银行必须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银行不能追回货款。
2)因为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信用证和买方之间是以信用证申请书所订立的依据,与合同无关,所以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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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是共同海损。是单独海损,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
有权拒付,你们是分在不同港口装运,和信用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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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共同海损的有:1)3)4) 单独海损是2)
原因:共同海损是由于救助货物而引起的损失
单独海损是由风险直接造成的
比如,着火是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单独海损,要救火就要泼水,水浸湿了货物,是由于要解除着火的风险——共同海损。
2、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是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
在本案例中,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虽然是在不同的港口装运货物,但是因为我们都是用的是同一搜船只196次,驶往的是同一目的地纽约,所以应该视作整批装运。银行不应当拒付
3、1)根据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是审核单据,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则银行必须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银行不能追回货款。
2)因为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信用证和买方之间是以信用证申请书所订立的依据,与合同无关,所以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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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2:09
第二个问题,银行没有权拒付的,银行只看单证,只要你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银行就会付款,其他的条件问题是买卖双方的问题了。第一个问题,不属于共同海损的应该是3、4吧。 定义忘记了,你看一下共同海损的定义,不知道对不对,学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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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是共同海损。是单独海损,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
有权拒付,你们是分在不同港口装运,和信用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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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银行没有权拒付的,银行只看单证,只要你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银行就会付款,其他的条件问题是买卖双方的问题了。第一个问题,不属于共同海损的应该是3、4吧。 定义忘记了,你看一下共同海损的定义,不知道对不对,学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