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罪超过一千万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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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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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9:09
失职罪超过一千万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如下: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渎职罪构成特征有:首先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一种犯罪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新《刑法》第398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其次,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其规定的数十种罪名具体可划分为三大类:
1、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这类犯罪占渎职罪的绝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2、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3、既能由故意构成,又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第三,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
第四,渎职行为既可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但无论哪种形式,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其职务紧密相联。
资料扩展:
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行为人主观目的差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谋求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国家公务员的根本行为目的,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由于水平和经验的原因出现差错,是好的动机导致了差的结果。如在改革探索中,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试验和尝试过程中出现行为与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不尽协调,造成目标的不能*实现,属于失误的范畴。国家公务员的行为目的常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而发生动摇或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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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9:09
失职罪超过一千万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如下: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渎职罪构成特征有:首先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一种犯罪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新《刑法》第398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其次,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其规定的数十种罪名具体可划分为三大类:
1、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这类犯罪占渎职罪的绝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2、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3、既能由故意构成,又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第三,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
第四,渎职行为既可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但无论哪种形式,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其职务紧密相联。
资料扩展:
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行为人主观目的差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谋求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国家公务员的根本行为目的,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由于水平和经验的原因出现差错,是好的动机导致了差的结果。如在改革探索中,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试验和尝试过程中出现行为与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不尽协调,造成目标的不能*实现,属于失误的范畴。国家公务员的行为目的常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而发生动摇或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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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9:09
失职罪超过一千万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如下: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渎职罪构成特征有:首先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一种犯罪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新《刑法》第398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其次,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其规定的数十种罪名具体可划分为三大类:
1、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这类犯罪占渎职罪的绝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2、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3、既能由故意构成,又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
第三,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
第四,渎职行为既可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但无论哪种形式,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其职务紧密相联。
资料扩展:
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行为人主观目的差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谋求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国家公务员的根本行为目的,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由于水平和经验的原因出现差错,是好的动机导致了差的结果。如在改革探索中,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试验和尝试过程中出现行为与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不尽协调,造成目标的不能*实现,属于失误的范畴。国家公务员的行为目的常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而发生动摇或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