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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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9:32
*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国发〔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同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现予公布。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制定和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
2013年6月5日
《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有8105个字。
(《*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已经公布了四年多了。到现在尚有约100多个“规范字”不能在网页上显示,不知何时能“通用”?)详见下表:
盼望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落实*2013年6月5日通知精神,使这些“不能在网页上显示”的“规范字”早日“通用”!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