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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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1:50
正常情况下,这种关于_师事务所发来的短信,可信度比较低,因为律师事务所相比较来说是一个严谨正规的地方,不会通过发短信这种方式来通知别人。律师事务所中的工作人员一定会选择一种更加正式的方式来告知他人,例如寄律师函,或者通知信件,有的甚至会亲自上门告知,但是注意上门告知的人是不是真的是律师事务所的人,必须要有相应的执照以及证明才会是真的律师事务所的人。而这种直接发短信的人,很大可能性是骗子或者是朋友之间的恶作剧。根据短信的内容我们要加以辨别。例如:短信内容中若提及需要转账,需要点击什么什么链接或者是什么什么你自己的亲朋好友犯了什么什么事,需要你来干什么的,一般这种情况大多数都是骗子发来的,是不可以相信的,不能轻易转账,不能轻易点开陌生链接,其中可能会含有一些病毒,侵入你的手机或电脑,获知你的深层次个人信息等。遇见这种情况,我们还要意识到,一定是自己的部分个人信息泄露了,才会让骗子有机可乘。所以平时生活中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注意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快递单上的信息要及时处理,不能随意乱扔,让人有机可乘。或者在大街上遇见什么陌生人要你填什么个人信息表格就会有什么小礼品相送的也是不可以相信的,不能因为这一点小便宜就为日后带来这么多麻烦,骗子就是利用我们大众这种爱占小便宜的心理才会有法让我们上当。所以以后遇见这种事情要及时躲避,不予理会。再看见这种短信,也不予理会,不要轻易相信这种短信。真正有事的,一定会通过最正式最权威的方式来通知我们,而不是以这种毫无威信可言的发短信方式来告诉我们。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1:51
如果对方起诉,立案时必须要向*提交的法律文书是诉状,*是立案时要审查的是诉状的内容而不是律师函,律师函可作为对方追偿过的证据,在立案时*是不做实质性审查的,所以,这个短信的表述并不够专业,估计并非律师所写。
收到律师事务所的短信与上不上法庭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收到*的传票时,才会涉及到开庭、上*,律师有可能在当事人委托之后,与对方初步调解,律师有可能联系对方或者打电话或发短信。
如果是律师所在事务所告诉开庭了,可以和律师核实一下,如果是对方律师的,那确实发生了纠纷,之前是不是收到过诉讼材料,一般来说不经过律师给当事人开庭通知,自有*传票在。
一般来说如果是针对你的立案通知函,是绝对不可能发到手机上面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通讯不畅,发到朋友的手机上,如果说的通讯一直保持畅通的情况下那么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假的。
扩展资料: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拟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
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实。
经审查,应当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接受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制作的规格、证号编制办法,由司法部规定。执业许可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
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1:5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下遭遇到的法律纠纷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由于咨询的人数太多,请您稍等一下哈~提问你好,科创律所发的短信是真的假的?
回答
回答应该是真的。 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1月(是济南市首批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秉承“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宗旨,坚守“客户利益为先,长存利他之心”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提问好的,谢谢
回答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希望能在采纳后可以关注我给我一个赞哦,您的鼓励是我回复的动力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1:52
假的,不用理会!正规律师事务所不会发这样毫无法律依据短信!切勿上当!是催收狗冒充该律师名义发的!也即是和骗子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