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身份证标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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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10-05 12:12
1、电子身份证标识,简称eID,是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智能安全芯片为载体、由“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签发给公民的网络身份标识,能够在不泄露身份信息的前提下在线远程识别身份。目前,电子身份标识技术,已经开始应用于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已在全国试点发行八千多万张加载eID的金融IC卡。
2、当使用载有eID的银行卡或手机卡进行交易时,网站后台可以在线辨别eID的真伪和有效性,不用再保存用户的身份信息!也就是使用搭载了eID的银行卡或智能手机时,不需要在网上提交自己的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就能方便地进行网上交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4:27
电子身份证标识*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签发给公民网络身份标识。
极大降低信息被盗用的风险,保障公民在个人隐私、网络交易和虚拟财产等多方面的权益。
具体如下:
1、当使用载有的银行卡或手机卡进行交易时,网站后台可以在线辨别真伪和有效性不用再保存用户的身份信息;
2、公民在网络上的一个身份标识,既不是明文的身份信息,也不是身份证的证件;
3、*研发*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可用于线下线上身份识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六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