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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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44
法律分析: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房屋评估;
2、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