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5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10
燃气两年入户安检的规定出自各地的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了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两年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两年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前告知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时,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扩展资料: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提供燃气气源的企业应当保证气源符合国家标准,并向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燃气的成分、压力和热值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的燃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10
很显然是CJJ51-2016里面的,4.7 每两年检查不得少于一次!且,各地的天然气管理条例,或者燃气管理条例,都有此说明,以四川省、重庆市的地方性法规为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和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里面都明确说明 天然气公司应为居民用户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11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里没有具体规定入户安检时间。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全文是: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11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2010年10月19日*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令第583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