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储存零界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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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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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48
题目表述应该为危险化学品储存临界量。
“临界量”(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是: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在《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有明确规定。
这个是指“储存”量,它的“量”达到或超过就是“重大危险源”。
“货物进口危险化学品的评定标准”有:
一、主要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摘录如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第七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进口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4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零界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上有明确的量。